财政公平法案(FFP)已经加入了足球运营中,在FM2014中已经也加入了这个新的特性。本文就详细介绍一下这个FFP吧。

FFP规则的实行,主要是由于证据显示如今转会费和球员的薪水越来越高,结果就是俱乐部被拖入庞大的债务中。
 
FFP的目的是什么,欧足联非常明确:为足球俱乐部的财政增加更多纪律性和合理性;减轻转会费和球员薪水的压力,控制通货膨胀的影响;鼓励俱乐部在收支范围内竞争;鼓励对青少年足球和基础设施的长期投资;保护欧洲俱乐部足球的长期发展;确保俱乐部及时的消除债务
 
什么是财政公平法案(FFP)?
  • 收支平衡,每赛季的赤字不超过XX万,这个赤字是说欧足联认可的你的收入减去欧足联认可的你的开支。
  • 减少债务,你的总债务不得高于输入的X %,或者说你有能力证明你完全可以还清这些债务,也就是你挣的多你可以贷的多,你挣的少那就只能贷的少。
  • 减少工资开支,除非你收入多,那么在收支平衡的压力下,你不得不削减你的人工开支。工资总额不得高于你收入的70%。
  • 建设青训,这个不算入你的支出里。
  • 建设球场等硬件设施,这个也不算你的支出里。
财政公平法案(FFP)反对什么?
  • 借贷烧钱,不管是向银行借还是向俱乐部自己的老板借。
  • 天价转会,除非你真的有钱,否则一般的俱乐部买个高价球员绝对会考虑再三的,但是对于皇马巴萨这样高收入的球队来说,他们仍然可以天价买人,只要他们的收入够高。
  • 高额工资,在收支平衡的压力下,70%的工资帽下,再给高工资,就得多考虑考虑了,凭借你的收入是否给得起。高收入的俱乐部除外。
  • 巨额亏损,每年亏损只能在一定范围内。
 
一 相关收入,欧足联认可的你的收入。
 
这个认可指的的是欧足联的认可,如果阿布扎比一个子公司卖了曼城胸前广告一个亿,而现在胸前广告最多的只是巴萨的2500万,那么欧足联计算的时候只认为你收入了2500万,甚至可能认为你赞助商的市场价只值1000万,虽然有漏洞,但是漏洞不好钻。
 
包括:
  • 比赛日收入。
  • 电视转播收入,欧冠收入。
  • 商业及零售收入。
  • 球员交易收入(盈利)。
球员交易收入指的是球员的售出价格和球员在俱乐部资产负债表上注册的账目价值之间的差价。俱乐部青训青训系统培养出来的球员账目价值为零。因此,在FFP计算方式下,卖出自家青训球员的收入将全额被记为‘盈利’。
 
其他欧足联认可的收入。
 
不被计算的收入,属于球队的总收入但是不被欧足联认可,这部分收入包括:
 
1非足球领域经营收入. 
 
除非是坐落于球队场地附近(诸如酒店或是会议设施),非足球运营所得将不被计入‘相关收入’。因此,切尔西的酒店收入和曼城东土球场附近的‘体育城’重建项目所得将会被列入收入计算。而阿森纳的海布里公寓项目所得款项则不能计入球队‘相关收入’了。
 
2另外一项排除在‘相关收入’之外的是‘关联方’(指和他们有关联的企业或者个人)高于合理价格的交易。
 
关于这点,附属条款中有详尽的描述。俱乐部和关联方的交易价值将会和市场上的‘公平价值’进行比较。任何高于‘公平价值’的收入将不被计算入球队收入中。这个条例是用来防止球队拥有者填补球队亏空。举个极端一点例子来说吧,一个VIP包厢也就值£250,000而已,球队老板直接掏出£50M包下这个包厢的话,那么球队的亏空瞬间就能被填平了。
 
 
二 相关支出,欧足联所认可的支出。
 
包括:
  • 人工支出(员工福利开销)
  • 其他运营支出。
  •  注册球员摊销(买人的摊销费用)
  • 财务支出(利息)
像利息这样的财务费用也包含在球队支出中。但是与建设场馆,训练场地这类有形固定资产相关联的利息支出不包括在内。简单的说你从银行借款用来买人,用来支付工资,那么利息也算你的支出,但是如果你借钱用来投入青训,用来建设球场,那么这部分利息欧足联不会计算。
 
5球队分红。
 
球队分红也被算在支出里面了,这是为了防止球队把债务当作股票来粉饰球队财务状况。如果格雷泽想要兑现自己的股息权力的话(目前£95M),那么用来支付股息的钱就被包括在FFP计算内。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球队老板逐渐从俱乐部抽钱,要抽只能是一点一点抽,一下子抽太多就不符合欧足联的财政公平法案了。
 
属于球队的总支出,但是欧足联不计算这部分,意味着你不管在在这些里面投入多少都不会触及到欧足联的财政公平法案。
 
包括:
  • 青训球员投入。英超球队还有社区支出。
  • 球场建设投入,固定资产折旧。
  • 非足球运营支出。
损益平衡结果=相关收入-先关支出。
 
收入多就是盈利,支出多就是亏损,或叫赤字。
 
拿米兰举例,没降工资前,米兰一年支出大约3个亿,收入大概是2.3亿,降工资后,支出大约是2.5亿,但是因为新的意甲新的转播分配方案,收入只有2亿左右,以前亏损7000万,现在亏损5000万。
 
欧足联规定在2012-2015年期间,俱乐部的亏损额不能超过4500万欧,这意味着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最多只能投入这些钱来弥补球队的亏损,并且不能是银行贷款。在2015年以后,亏损额将限定为3000万欧,而以后这个数字还会一定程度的降低。
 
(本狼目前在网上查到两种说法,一种是2012-2015年每年亏损额度是4500万欧,还有说是2012-2015三年时间总共亏损只能是4500万,相当于每年1500万。不知道哪种说法是真的,求教。)
 
如果按照每年4500算,意味着如果你收入是2亿,那么你能花2.45亿,而这0.45亿不能是借贷,只能是老板的注资,如果是1500万,那么你收入2亿,只能话2.15亿了。
 
解释一下所谓老板注资。
 
俱乐部所有者可以向俱乐部注资,但是只能以购买更多股份的形式,而并非向俱乐部放贷。
 
普拉蒂尼制定这么一条不准老板自己向俱乐部放贷的条款,并不是要阻止俱乐部在转会市场上烧钱,而是阻止它借钱来烧。换言之,是希望俱乐部烧的是自己的钱,不管这钱是俱乐部赚的还是老板无偿送的,都行,反正需要是自己的钱都行。限制的是俱乐部烧借来的钱,不管是向银行借来的还是向老板借来的。
 
这点的好处在于保护俱乐部本身,就算俱乐部持有人不玩儿了,也不能轻易的把俱乐部的资产抽出来,毕竟借的钱和投资进入的钱还是有很大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