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体育9月10日报道:

北京时间9月10日,中国足协针对上一轮中超补赛青岛中能队主场和重庆力帆比赛后,重庆队员赛后围堵裁判一事作出处罚,重庆队吴鹏、罗毅、田旭三名球员被累计停赛13场,罚款6.5万元。【推荐阅读>>>>力帆遭遇从天堂到地狱 争议判罚赛后围攻裁判】

在9月4日青岛与重庆的比赛中,重庆队在1-0领先的情况下,被青岛连扳两球逆转,最终1-2告负。重庆球员赛后闹事的起因出现在比赛第87分钟。力帆黄希扬利用任意球大力射门,中能门将扑救脱手,张健补射破门,结果被主裁周刚判为越位在先。加剧力帆队不满情绪的一次判罚发生在3分钟后,中能郑龙射门,球碰到了朱建荣身体,后者随即为主队打入反超球。周刚向助手范强获得确认后,认定此球有效。但力帆队认为球触朱建荣手臂。周刚对力帆队的抗议未予理睬。终场哨音响起后,部分力帆队成员开始围追当值裁判,门将田旭以及25号队员情绪尤其激动,幸好在现场安保人员力阻下,才没有导致裁判员受到身体伤害。

上周中,中国足协在香河刚刚借裁判节活动重申裁判员执法权威不容侵犯的重要性,力帆在这个节骨眼上“顶风作案”,只能招致重罚了。

足协处罚原文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9月4日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十七轮第132场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队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青岛市天泰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报告、比赛录像以及相关俱乐部的陈述,比赛结束后,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队员29号吴鹏用身体撞击第一助理裁判员;队员23号罗毅、37号田旭指责、谩骂第一助理裁判员,严重干扰了比赛秩序和裁判员的执法,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二条、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29号运动员吴鹏2010中超联赛6场,罚款人民币30000元;

二、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23号运动员罗毅2010中超联赛4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三、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37号运动员田旭2010中超联赛3场,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等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