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0年8月29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19轮第114场成都谢菲联足球俱乐部建工地产队与沈阳东进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四川省成都市双流体育中心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报告和录像,在比赛进行到第48分钟时,成都建工地产队21号队员堤亚哥故意用球掷击沈阳东进俱乐部队8号队员伦巴头部,此举系暴力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54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成都建工地产队21号队员堤亚哥2010年中甲联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杜绝球场暴力和非体育道德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